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2020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由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具体安排如下。
一、分班安排
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独立成班,具体见《2020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分班安排》(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采取集中教学、课堂研讨、课外拓展和在线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教学由各培训班根据《2020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附件2)自行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并在10月21日(周三)前通过OA系统反馈至党委组织部,集中教学每堂课结束前由班主任组织课堂讨论交流。在线学习环节由学员通过学号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教育在线培训平台”(http://dxzx.ouc.edu.cn/),或登陆组织部网站分别点击“党校在线学习平台”“入党教育在线培训平台”,或关注“中国海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并点击“学习路上”“入党教育”,按照学员手册(附件3)的要求自行学习。
三、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根据在线考试、课外拓展和培训心得综合评分(见表1)。其中在线考试成绩占综合评分的70%,由学员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教育在线培训平台参加在线考试;课外拓展和培训心得占综合评分的30%,由班主任根据学员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培训全过程通过入党教育在线培训平台实现动态管理,综合评分超过70分为考核合格。
表1 综合评分各项内容及相关要求
四、培训要求
1.未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或考核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考核合格但一年之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应重新参加培训且合格后才可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2.学员要按照教学计划按时参加培训,班主任负责考勤。学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须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累计迟到或早退2次者按缺课一次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交书面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线下培训或缺课超过4学时的学员,取消其参加理论考试的资格。
3.学员要服从党校管理,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上课期间,要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严禁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
4.学员培训结束应填写《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附件4),考核合格授予《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放入个人入党档案。
附件:1.2020年秋季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分班安排.docx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0年10月1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