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
根据党校工作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于11月下旬结课。经研究,定于12月13日全校统一组织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业考试
1.考试时间:12月13日(周日)下午(具体场次安排见附件1)。
2.考试地点:鱼山校区机房、崂山校区机房。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为平时成绩和闭卷考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平时成绩由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根据学员在课堂教学、参观教学、研讨教学和体悟教学中的表现进行评分,由各学院(中心)管理员在12月11日(周五)前导入入党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闭卷考试成绩在学员完成上机考试后由系统评定。闭卷考试成绩超过70分(含)且考试综合成绩超过70分(含)方为考核合格。
4.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请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管理员在12月11日(周五)前登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平台,为已完成线上线下培训要求、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进行考试授权。
5.监考人员及要求:各学院(中心)监考人员由本学院(中心)自行安排,每个考场2人(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安排学员有序就座,组织学员检查电脑使用情况,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做好监考记录。党课考试务必严肃考纪,违纪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6.请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于12月11日(周五)前将授课教师信息和参加考试学员信息分别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授课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学员签到表》(附件3),连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监考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通过OA系统发送至党委组织部。
7.因故申请缓考的学员,请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5),交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批。缓考学员可直接参加下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结业考试。
二、关于学员学习鉴定与优秀学员评选
1.请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组织通过结业考试的学员认真规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附件6),于12月31日(周四)前到党校办公室审核盖章。
2.请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做好优秀学员的评选工作,评选比例不超过学员人数的15%。请于12月31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学员名单及其考试成绩书面版加盖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印章后报党校审核备案,党校统一制作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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