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不断增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20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根据《2018年度中国海洋大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指南》(附件2)组织申报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党组织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经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于11月19日(周一)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zb@ouc.edu.cn),逾期视为放弃2018年度项目申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要积极发掘、培育、推荐党支部工作创新项目。
二、项目公布与实施
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于11月下旬予以公布。批准立项的党组织要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于2019年11月前提交结项材料。党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党建活动项目进行验收。
三、其他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组织申报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切实将其作为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党建重点工作,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取得实效。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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