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
请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认真审核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一)审核的基本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否符合要求。志愿书是否为带有编号的新版本,志愿书中是否存在缺项、涂改和漏填、错填等问题。
2.审核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为异地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发展党员资格;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等。
3.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核查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入党各步骤时间、家庭成员等基本信息前后是否一致。
4.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5.审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规范。由省外转来的党员,应提供带有“回执联”的新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去向应填各学院(中心)名称(或党组织名称)。由省内转来的党员,一般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完成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二)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严重违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存在材料不真实、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者,应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2.如存在缺少材料或材料漏填、错填等情况的,要及时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要求对方予以补充完整,若原单位不能及时补充的,应出具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
3.预备党员从原发展单位党组织转出组织关系时,如预备期已满,须回原发展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补齐转正材料。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范的,须让学生本人尽快联系原单位更换介绍信。
5.发现问题后,须认真向本人和原单位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原始材料。由学院党委(党总支)提出处理意见,书面报党委组织部复核。
请将《中国海洋大学2018级新生党员材料审核登记表》(附件1)及相关说明以书面形式于9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wangpeng@ouc.edu.cn。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由省内转来或本校升学的新生党员,经审查入党档案材料后确认党员身份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直接接收或调整党员组织关系。
由省外转来的新生党员,经审查入党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确认党员身份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收取,组织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由省外转来新生党员登记表》(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由省外转来新生党员登记表》书面版、电子版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登记表顺序排序)于9月20日前交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peng@ouc.edu.cn),经审核无误后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青岛市委组织部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接收外省党员组织关系后,要及时将“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新生党员信息补全,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加盖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公章后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反馈给新生党员原所在基层党组织。
2.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将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党支部成立、更名、撤销、换届、届中调整、合并或拆分,均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支部信息变动备案表》(附件3),于9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及时更新“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党组织和单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需派专人与新生党员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思想动态,尽早开展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核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严格规范有序开展。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王鹏,电话:66782722。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8级新生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8年8月2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