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17批博士服务团服务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6〕49号)精神,为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第17批博士服务团岗位分配,我校选派人员1名,拟安排单位及职务为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助理。人选专业领域主要是药物化学、生物技术、行政管理。服务锻炼时间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
2.按照《博士服务团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博士服务团成员须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一定行政管理经验。服务团成员在服务锻炼期间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组织有意愿报名的符合条件人选按要求填写《第17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盖章后,于2016年11月4日中午12: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行远楼502),电子版发送至zzb@ouc.edu.cn。
联系人:吴瑕 电话:0532-66782722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博士服务团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 共青团中央 关于印发《博士服务团管理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5〕9号).pdf
2.第17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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