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鹏发布时间:2021-05-31浏览次数:2543

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山东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灯塔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操作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展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一)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所属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要及时审批,并在“灯塔系统”中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学院党总支的预备党员转正需报学校党委审批。

(二)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将其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完整,并及时归入本人档案,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继续考察的依据。

(三)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进行逐项检查,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材料入档登记表》(附件1),杜绝张冠李戴、缺页少项、遗失不归档等现象,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入党材料原则上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转递。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党费缴止日期2021届春季学期毕业生党员党费应缴至20216月。

(二)开展专题教育。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在毕业生离校前,采取合适形式对全体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重点强化党性教育和组织关系转接培训。要将《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附件2)发至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全体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要求和流程并按要求规范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附件3),于623日(周三)前通过OA系统反馈至党委组织部。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需签写《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承诺书》(附件4),承诺书由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留存。

(三)完成转接手续。请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安排专职组织员或专职辅导员负责本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接手续。

1.611日(周五)前,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在“灯塔系统”中完成转往省内(不含校内)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同时以党员毕业时的基本信息为准,对照《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的表1256的名单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逐一修改“学历”“工作岗位”等信息。其中,表5党员的“工作岗位”修改为“其他人员”中的“606学生毕业未就业人员”,表6党员的“工作岗位”修改为“其他人员”中的“607公派或因私出国、出境人员”。

2.616日(周三)-18日(周五),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在“灯塔系统”中完成转往省外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并于623日(周三)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纸质介绍信,同时报送签字盖章的《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材料入档登记表》,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反馈至党委组织部。

3.716日(周五)前,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在“灯塔系统”中完成第二批派遣离校和升学、就业至本校党员的转出申请。转往省内党员的介绍信通过“灯塔系统”直接转接,转往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严格回执制度。要督促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报到。转往省内的党员需督促接收党组织及时在“灯塔系统”中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省外的党员需在接收单位接收组织关系后1个月内,将介绍信回执单反馈至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单的接收、管理和存档,并及时扫描上传到“灯塔系统”,完成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五)加强跟踪服务。组织关系转出后,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通过多种方式跟踪联系、定期回访,督促党员本人尽快将组织关系落实到具体党支部;提醒预备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新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对党员在转接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党委组织部会同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协调解决。对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由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接收单位未完成组织关系接收前,若因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原因需变更接收党组织,转往省内的,可通过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或APP)查阅通知信息或咨询转出学院(中心)党组织了解转出审核情况,联系相关党组织在“灯塔系统”中逐级退信后,再按规定提出新的转出申请;转往省外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3个月内,可将介绍信原件和本人提供的书面说明交至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部、学院(中心)的毕业生党员,学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确保不失联、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对其中的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需在618日(周五)前登录中国海洋大学一网通平台,通过“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流程提交申请材料,所在党支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在623日(周三)前依次审批后,再由党委组织部审批并形成材料归档。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流动党员,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学部、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责任,健全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切实发挥专职组织员、辅导员、学生党员骨干等各方面作用,认真核实毕业生党员落实工作单位情况,准确确定他们的组织关系去向,强化跟踪、服务和管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掌握动向现状,防止出现失联党员。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66782722。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入党材料入档登记表1,2,3.xlsx

    2.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注意事项.doc

    3.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1,2,3,4,5,6.xls

    4.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承诺书.docx


  

  

党委组织部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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