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845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党校工作安排,2017年春季学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于6月上旬结课。经研究,定于6月中旬全校统一组织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业考试

1.考试时间:615日(周四)下午330 — 500

2.考试地点:鱼山校区、崂山校区。

3.汇总考试人员名单: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参加此次考试的学员名单(包括补考人员名单)列表汇总,制成“**学院第 期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学员成绩登记表(**人)”,于612日(周一)12:00前发到党校电子信箱(wangpeng@ouc.edu.cn),以便准备试卷,登录成绩(授课教师若有变动请一并告知)。

4.监考人员及要求:监考人员为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因故不能监考者请提前告知)。党课考试务必严肃考纪,考前要认真布置考场,安排学员隔列就座,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违纪者一律以零分处理。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并作好监考记录。请监考人员于考前2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鱼山校区考务室设在新教学楼值班室,崂山校区考务室设在教学楼4区教室。(考场及监考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二、关于学员学习鉴定与优秀学员评选

1.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党校规定认真做好学员学习鉴定,规范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校“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班”学员鉴定表》和《结业证书》,于2017711日前到党校办公室审核盖章。

2.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党校优秀学员评选条件”,做好优秀学员的评选。优秀学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学员人数的15%。请于2017711日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学员名单及其考试成绩书面版加盖院(系)党委印章后报党校审核备案,党校统一制作颁发《荣誉证书》。


党委组织部

  党校办公室

2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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