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计划性,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好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现就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院(系)党委参照2016年度发展学生党员指导计划数,按照1:1.3的比例研究制订2017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名单确定后填写《2017年度发展本科生党员计划汇总表》(附件1)和《2017年度发展研究生党员计划汇总表》(附件2)。
二、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梳理本单位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研究确定发展教职工党员计划,填写《2017年度发展教职工党员计划汇总表》(附件3)。
三、本年度计划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原则上应在2016年10月31日之前。
四、每年7月份左右,青岛市委组织部将下达我校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和比例,届时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和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核定各单位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并向有审批权限的二级党组织发放《入党志愿书》。
五、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20日(周四)前将制定2017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工作报告及汇总表盖章报组织部审查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wangpeng@ouc.edu.cn。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7日